法律上应该如何规定死亡赔偿金存入哪个账户

时间:2023-09-26 作者:渭南律师

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的继承人继承。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参保人员无论是个体参保人员还是参保单位职工,在其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的,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另外还可以按照文件规定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本文链接: http://www.xuxinha.com/11778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临海律师 重庆刑事律师网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杭州律师团队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浙江专业律师 杭州法务咨询 杭州刑事律师 昆明律师 石家庄律师 本溪律师 七台河律师 山东律师 河源律师 广西律师 柳州律师 玉溪律师 白银律师 天津律师 武汉律师 南京律师 大连律师 株洲律师 杭州免费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南城律师 余干县律师 分宜县律师